新市當舖 20年前性侵懷孕空姐 淫狼免訴改判8年
男子沈朝榮1996年潛入台北市松山區一戶民宅行竊,一名懷孕8個月的空姐在屋裡睡覺,沈把她叫醒後,不顧她哀求不要傷害腹中胎兒,性侵得逞,害她身心受創而不願與未婚夫結婚,生下孩子後獨力撫養。沈男性侵孕婦後,同年又在松山區破窗涉嫌性侵一名讀國小女童,警方多年來一直無法偵破這2案,事隔19年,刑事局去年比對出1枚關鍵指紋,逮捕沈男宣布破案,但一審認為2案均已過10年追訴期,判決免訴。但高等法院今天逆轉認定性侵空姐孕婦的追訴期是20年,改判沈男8年徒刑。至於女童部分,高院也認為追訴時效是10年,仍判決免訴。
此案偵審時,當年受害的孕婦出庭泣訴:「後來我沒有跟當時未婚夫結婚,跟這件事有關係,我當時心裡是認為很氣未婚夫沒有在身邊,才導致這件事發生。」還說:「這件事發生後,我有一陣子持續做惡夢,半夜都會驚醒。」「我因為這個事情沒有辦法結婚,小孩子是我一個人養大的,工作也是很不順利,一直有陰影(哽咽),如果真的是沈男做的,我希望重判他,不要讓他出來了(哭泣)。」
犯案時50歲的沈朝容,現已70歲,高院判決指出,沈男1996年7月27日凌晨4時許,在北市松山區發現一戶民宅鐵窗只有栓子,沒上鎖,開窗入屋偷了港幣8000元及一些外幣後,見一名孕婦熟睡,起了淫念,叫醒後用棉被矇頭企圖性侵,孕婦哀求別傷害胎兒,但沈男不顧孕婦苦苦哀求,仍性侵得逞。沈男得逞後重施故伎,同年12月19日凌晨4時許,剪斷另一戶民宅後陽台鐵窗,潛入偷了台幣2300元,見一對讀國小、幼稚園的小姊妹在睡覺,竟用壓住妹妹下體磨蹭,姊姊驚醒後,沈男也相同手法在姊姊下體磨蹭並射精。警方當時雖採集相關檢體、指紋,卻一直比對不出嫌犯,直到去年初,刑事局指紋科針對將屆滿20年追訴期的未破重大刑案,重新分析指紋,比對出在孕婦住處陽台窗桿採到的一枚可疑指紋,與1990年因竊盜案落網的沈男左食指相符,進而查出沈男多年來與妻兒租屋就住在松山區,警方上門逮捕時,沈矢口否認犯下2件性侵案,但檢方比對他的唾液檢體,認定沈男性侵孕婦,起訴他涉犯強制性交罪;另對小姊妹中的姊姊性侵未遂,至於妹妹部分,因事證不足,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沈男被起訴的強制性交、性侵未遂罪,起訴期都是10年,檢方事隔19年才起訴沈男,已超過追訴期,因此去年判決免訴。檢方上訴後,高院認為沈男性侵孕婦部分,應依案發時《刑法》舊法的「強姦既遂罪」論處,而強姦既遂罪的追訴期是20年,追訴期並未超過,逆轉改判8年徒刑。但沈男強姦女童未遂部分,已過10年追訴期,仍判決免訴。全案可上訴。高等法院行政庭長周盈文表示,已通知檢方對沈朝榮啟動防逃機制。(丁牧群╱台北報導)【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 12:31
更新時間 13:02
上一篇:新市當舖 他中年失業 卻幫4千人找到工作
下一篇:新市當舖 利菁跪求關鍵影音 有說「兩女共事一夫」就道歉侯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