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2017年就讀世新大學三年級時,不甘追求石姓學妹被拒,持刀在課堂當眾刺傷學妹頭頸,幸被助教大聲喝止,陳抗辯無意殺人,而是氣憤時拿刀揮舞不慎傷人,二審認定他手段兇狠,雖罹患亞斯伯格症但行為時仍有相當認知與辨識能力,依殺人未遂罪加重改判6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陳的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21歲,在押)於2013年仍讀高中時,搭捷運通勤認識本案石姓學妹,取得女方手機號碼後持續聯繫,女方後來察覺陳男言行緊迫盯人,甚至對她跟蹤監視,於是開始疏遠,不料各自上大學後,陳不惜從別校大學四年級降轉到學妹所讀的世新大學三年級,只為接近學妹、同班上課。
女方不堪其擾,向陳男表明拒絕往來與聯繫,陳不死心,一再更換臉書及LINE暱稱,嘗試繼續接觸女方,還曾在捷運站尾隨女方回家,拉扯女方甚至摀嘴。女方驚嚇不已,多次在LINE與臉書以激烈責罵的言語,企圖擺脫陳的糾纏,但即使走進警局報案,陳仍如影隨形、在旁癡心不退。
2017年12月11日上午10時許,陳男隨身預藏一把水果刀,到校後在課堂外攔住學妹談判,質問學妹為何不理他、為何對他不友善,女方反問陳男:「你想要幹嘛!難道我寄存證信函給你嗎?」陳暴怒亮刀,追趕轉身逃跑的學妹,女方衝進教室,邊跑邊喊:「老師救我!」
陳男在後揮刀刺傷女方右後頸,一個箭步按住女方肩膀,壓制在教室後方課桌上繼續持刀揮刺頭頸,女方當場血流不止,教室內眾人驚呼,張姓助教情急奮力大吼,命陳男住手,陳呆住,女方趕緊趁隙逃走,張姓助教喝令陳丟刀後,冒險抓著陳的手,交給趕來的教官與警員處理。
女方共受3處刀傷,分別在右後頸部、右耳上方與右顳部(太陽穴),各撕裂3公分到6公分,送醫幸無大礙,她對陳男此舉無法諒解。陳到案被羈押至今,出庭否認意圖殺害學妹,辯稱不解學妹為何突然對他冷淡,想跟學妹把話說清楚,卻被學妹用不屑言語對待,氣憤拿刀揮舞嚇唬,不慎傷害對方。
陳男並主張,他患有亞斯柏格症,犯案時受病情影響、處於精神耗弱狀態,且他行兇後在現場「喃喃自語」要自首,這兩項因素應該符合減刑條件。律師也為陳男聲請精神鑑定,希望爭取輕判機會。
法官指陳男持刀攻擊人體要害、用力甚猛,若意圖嚇唬,根本不必拔刀出鞘,因此認定他犯案時心存即使殺害對方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殺人故意,陳雖患有亞斯柏格症,但他到案能詳述犯案前後經過與犯案動機,行為時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狀態,不符合減刑條件,也不必做精神鑑定。
此外,法官認定陳男事發後僅「喃喃自語」要自首,沒親自或委託在場他人代為報案,不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但一審考量他年輕識淺無前科,其溝通互動、思考模式因病而跟別人不同,加上允諾賠償女方60萬元至100萬元並舉家遷移,雖沒達成和解,一審仍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
二審維持一審對犯罪事實的認定,但指陳男公然在學校教室裡持刀行兇、手段兇狠,造成女方身心受創,雖認罪表示反省與懊悔,但遲未跟女方和解,也沒預付部分賠償展現誠意,且女方是趁陳被助教大吼而驚呆之際逃離,不是陳主動罷手,因此加重改判6年徒刑,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提供多元借貸專案低利簡便 還款彈性 來服務大台南(台南市當舖,台南當舖,善化區當舖,新市區當舖,安定區當舖,麻豆區當舖,新化區當舖,大內區當舖,山上區當舖,官田區當舖,新營區當舖,西港區當舖,六甲區當舖....嘉南地區)鄉親資金週轉或典當借錢有一個快速 安全 合法的借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