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當舖 撿到三星手機討2千5保管費 他搬法條嗆:有權不還
台中市陳先生日前掉了新機價約3萬元的三星手機,本來打算用2張價值約800元的餐券酬謝拾獲人,但對方堅持要討10分之1、相當於2500元的報酬,還搬出法條表示「有權暫時不還」,且已到警局備案。雖然雙方最後以1000元「保管費」達成協議,但他仍感嘆「這社會怎麼了」。律師表示,根據《民法》規定,拾獲人確實可施行「留置權」,直到物主付出等值10分之1的款項為止,就算物主題告侵占罪,最後應該也是告不成。
台中一名陳先生向《蘋果》投訴,上月17日晚間在一中商圈,不慎把去年買的手機Galaxy Note 8忘在人行道椅子上,回頭找尋時已不見,當下報案處理。他當晚接到拾獲人的電話,表示願意歸還,但要求10分之1的報酬,相當於2500元的保管費。
陳先生到派出所詢問,警方也表示拾獲者有權這麼做,但如果堅持不還,還是有可能涉及侵占罪。陳先生事後以訊息方式告知林男,但林男卻搬出《民法》第805條規定回覆,拾得人可以要求保管費、但費用不能超過其價值的10分之1,並稱「已經到警所備案,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陳先生說,手機被人撿到,對方還願意歸還,他真的很感恩,當然會意思一下,他打算用2張價值約800元的餐券,表達感謝之意,但拾獲者一開口就是要保管費用,感覺這社會病了。
陳先生到公所申請調解,並到通訊行估價,收購價約8000元,但對方仍要求收取1000元的保管費,最後讓陳先生無奈答應。陳先生說,當時調解時,連調解的里長都私底下告訴他「你真是遇到瘋子,調解這多次,沒遇到過這款的(台語,意指這種人)。」
律師謝憲愷表示,根據《民法》805條規定,撿到東西的人,確實可以施行「留置權」,直到物主付出等值10分之1的款項為止,這是拾得者的權益,就算物主題告侵占罪,最後應該也是告不成。
謝憲愷提到,805條規定是參照歐洲國家的做法,是鼓勵民眾撿到東西要歸回,但依華人的風俗民情,本來撿到東西就該歸還,極少數人會施行這項權利,拾獲人這種做法雖然讓人感覺有爭議,但不違法。
而針對此案例,網友正反意見都有,有網友酸:「拾得人得請求的報酬已經下修成1/10,這是合理的」、「依法主張權利,怎麼了嗎?」、「買的起3萬的手機,有差這1000元嗎?」,不過有網友認為物主可憐,痛批拾得者:「合法但是有道德瑕疵」、「8+9 窮缺現金」。
陳先生事後表示,因為他正在專心準備國家考試,身上的積蓄都花在刀口上,2500元對他來說是負擔,而對方堅持的態度,加上法律賦予的權力,讓他很無言。(田兆緯/台中報導)
出版 00:01
更新 10:09
提供多元借貸專案低利簡便 還款彈性 來服務大台南(台南市當舖,台南當舖,善化區當舖,新市區當舖,安定區當舖,麻豆區當舖,新化區當舖,大內區當舖,山上區當舖,官田區當舖,新營區當舖,西港區當舖,六甲區當舖....嘉南地區)鄉親資金週轉或典當借錢有一個快速 安全 合法的借貸環境。
上一篇:麻豆當舖 百億總裁插管險遭監護 怒寫「不孝」阻兒奪產
下一篇:麻豆當舖 尤振仲情緒低落 自我封閉連家人都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