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化當舖 戶政拒同婚登記 法官宣告:違法違憲
台北市一對女同志伴侶方敏及糖糖2014年間到中正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拒,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代兩人提起司法訴訟,但因同年8月祁家威聲請釋憲,該案暫停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重啟審理,法官當庭指出,依照大法官今年5月24日作出的釋字748號解釋,戶政事務所駁回同婚登記的處分「顯然已違法違憲」。
庭訊一開始,法官立即表示,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戶政事務所當時駁回方敏及糖糖的結婚登記處分顯然違法,還詢問戶政事務所人員是否有意先撤回原駁回處分。戶政事務所人員回應,當時該處分是依照《民法》規定,婚姻登記應為一男一女,才予以駁回,在立法機關未明確訂定相關法令之前,他們仍然無法受理同性別的婚姻登記申請,僅可以進行同性伴侶註記。伴侶盟則指出,大法官釋字748號已明確指出,《民法》將同性婚姻排除在外是違憲,而該釋字要求立法機關應在2年內修法的拘束,對象並不包含司法及行政機關,立法過渡期間並不影響大法官認定《民法》違憲的事實,因此呼籲北高行能夠以司法判決彌補法律漏洞,直接命令戶政機關同意同性伴侶的婚姻登記,避免讓同性伴侶繼續忍受行政及立法怠惰帶來的違憲危害。法官指出,根據大法官釋字748號解是,戶政事務所駁回方敏及糖糖婚姻登記的處分已確認違法,戶政機關應討論是否要撤回駁回處分,並具狀說明婚姻登記的審查要件,司法機關是否有此權力直接代戶政單位進行婚姻登記的審查。伴侶盟今指出,他們3周內提出專家學者對於大法官釋字748號當中,2年立法限期內相關機關應如何應變的見解,以利法院進行判斷。法官在庭訊最後諭知,準備程序終結,預計9月底開始進行審理程序。庭訊結束後,伴侶盟舉行記者會呼籲,當時大法官基於3權分立的原則,不願過於細緻告訴立法院應該如何立法,僅能針對法律觀念進行抽象解釋,北高行法官才有權對於個案作出判決,同志伴侶婚姻權力長期遭受漠視與剝奪,盼望本案法官拿出魄力,宣判同性伴侶勝訴,立下即刻准予同志登記結婚的判例。另一方面,伴侶盟舉行記者會同時,2名反同團體人員突然現身,高舉「法庭不是一場戲 釋憲已無公信力」的白布條,還拿著大聲公對著伴侶盟高喊:「伴侶盟不要愚弄人民 烏龍釋憲沒有效力」。(顏凡裴/台北報導)【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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