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當舖 公務員悲歌 為揭弊丟鐵飯碗
每年有許多考生埋頭苦讀、祈求金榜題名,為的是進入公務機關的窄門內,得到一份安穩的工作。但鐵飯碗卻也不易捧,政府雖鼓勵公務人員揭弊、打擊貪腐,但迄今《揭弊者保護法》仍於研議中,對於揭弊者並無保障。2013年初,戴立紳自首貪汙、出來揭弊,卻在機關內身分曝光,法官雖判決他免刑,其餘受檢舉人緩刑,他最後仍因參與貪汙,而遭銓敘部以《公務人員懲戒法》撤職、不得任用,失業至今。透過他的陳述,我們得以窺見身處於公部門中的無奈以及景況。
戴立紳 49歲 新竹縣 失業中我本來做屠宰衛生檢查,屠宰場都殺晚上,每天晚上上工,很辛苦。後來看到公務人員招考,跑累了,想說公職穩定,準備三年多,三十八歲時才考上高考三級。我奉長官命令行事,幫他買照相機、手機,銷帳編列名目就好。公務機關把費用挪來挪去很正常,長官有簽名蓋章就沒事。後來知道自己做的就是貪汙,政風處的人員來問:「你要不要先自首?」我問自首會有什麼結果?他們都說自首檢舉人保證沒事。結果我檢舉後沒幾個月就曝光了,整個辦公室都知道是我檢舉。沒有人敢跟我講話,怕被釘,誰來跟我講一句話馬上就被叫到辦公室。還在我位子周遭裝監視器,我就過了三年多這樣的生活,直到有天休假接到電話:「你被免職,明天不用來了。」那陣子看到免職令上頭寫著的「永不任用」總是很想哭,好幾天睡不著,想說自己沒事跑出來檢舉是為了什麼?我真的是肖欸。其他被我檢舉的人,還繼續領薪水,準備退休。問我會後悔嗎?當然會,誰遇到這種事不會後悔?《揭弊法》的初衷,是希望有人出來揭,揭久了就會無弊可揭。我當初就是看到政風的傳單,聽他們保證絕對沒問題,結果好像被騙出來做這事。免職後找工作,中年失業,人家問你政府頭路不錯,為什麼不做?我說我檢舉貪汙被免職,沒有人敢用。被人講是抓耙仔,也被人說死好,執法單位也鄙視你,把你當成貪汙的共犯。現在在這邊受苦,做家事、參加佛教團體的懺悔,每天問自己為什麼要揭弊,害死自己也害死家人。這幾年老婆在背後默默支持,她還不敢回去讓娘家的人知道我鐵飯碗沒了這件事,小孩現在國小,還要養他很久。當初想說考公職有保障,但現在想想,哪有什麼保障?長官說什麼就要配合,不然你就是死在那邊。(撰文:江佩津/攝影:李宗明/剪輯:林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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