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當舖 時薪只給80飲料店在屏東 業者自認被惡搞
一名女網友在《爆料公社》貼出時薪只有80元的薪資單,爆料老闆在應徵時稱時薪130元,卻以休假等各種名目扣錢,「我努力工作一個多月居然只領到355元。大家評評理呀!」對此,被爆料的屏市永大路岡本飲茶加盟店,周姓業者表示,試用期時薪80元是雙方當時約定好的,若被政府查處願接受處罰,但他稱,對方應徵第一天就借走1萬元才扣款,不解她為何說只借5千「沒想到被她惡搞。」
屏東縣勞工處副處長謝明章則表示,此舉已明顯違反勞基法第21條的低於基本工資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間的罰鍰。女網友在《爆料公社》貼文指出,當初應徵工作時,店家稱時薪130元,還供一餐,結果領到薪水時傻眼,時薪僅80元,且根本沒供餐。老闆竟抱怨她工作能力不佳。她氣得向老闆要求工作認不認真可調監親器查看是否偷懶。另外,該女也怒指她雖曠職2天,卻連同一個月5天的休假也被扣薪。「我應該要領10355元,結果因為額外預支5000元,被直接扣1萬元,努力工作一個多月居然只領到355元」。貼文後引來網路撻伐,直斥「違反勞基法」、「擺明欺負人」、「讓他紅」等話。周姓業者對此解釋,當初是她自行上門找工作,雙方約定試用期時薪只有80元,試用期完就會恢復正常;她若有需求可提出來,或表現良好,可酌情加薪;但她工作又會出狀況,吃藥致精神恍惚。至於借錢1萬都有借據,不知為何她說只借5千元;扣2天曠職,是因她提示的就醫證明「有問題」;而事後女員工臨時離職不告而別,讓他措手不及,他覺得應該扣5天賠償。(陳宏銘/屏東報導)發稿時間 1320
更新時間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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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惡老闆時薪僅給80 月休5天還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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