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黑心豬油毒害全台 老闆改重判22年
2014年率先引發國內黑心油風暴的強冠公司販售劣質豬油案,一審屏東地院依詐欺及違反《食安法》重判強冠董座葉文祥、副總戴啟川各20年徒刑,賣餿油給 強冠的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施閔毓也分別被判刑12年、8年,葉文祥等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加重改判他22年徒刑,創下國內食安案件判刑最重紀錄,但其中5年得易科罰金,戴啟川改判刑18年,其中4年得易科罰金,另科強冠罰金1億2千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8150萬4275元;郭烈成維持原判,施閔毓則改輕 判2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此案是屏東檢方於2013年底接獲檢舉,經數月跟監蒐證,查獲郭烈成與員工施閔毓黑心煉製收集來的餿水油、動 物屍油及皮革料油等,賣給強冠製作「全統香豬油」等產品販售。一審認定強冠公司董座葉文祥、總經理戴啟川明知郭烈成油品在碘價、脂肪酸等都未達標準,仍以 「特許採購」方式向郭進油,轉製劣質豬油後銷售全台,毒害全民。另外,郭烈成的上游進威公司則是購進工業豬皮革油和下腳料後,再煉製販售給郭烈成,進威負責人蘇清煌和郭春葉夫婦等人一審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各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及2年徒刑,均獲緩刑。而二審加重改判強冠董座葉文祥22年徒刑,主要原因是一審認定的被害廠商只有173家,判葉犯173罪;但二審依據進貨單據等事證,將檢方起訴的285家被害廠商「照單全收」,使葉文祥所犯罪數暴增至285罪。高雄高分院認定,原名郭烈成的郭盈志私設地下油行,僱請施閔毓擔任司機載運油品兼任摻油工作,而郭購入豬皮革油、牛油、雞油及魚油後,明知相關劣質飼料油或動物混合油不得供人食用,竟與施男將黑心油交給強冠混製成食用豬油,賣給不知情餐飲業者牟利。而葉文祥等人明知郭盈志的地下油行與嘉義永成公司蔡鎮州等人提供的是品質低劣不可供人食用的飼料油,仍指示員工將採購油品混合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對外販售。合議庭認為,葉文祥、戴啟川向郭盈志與蔡鎮州收購飼料油及動物混合油,作為強冠「全統香豬油」的原料使用,但依法,食用油脂之衛生安全,應自源頭管理,凡使用飼料油、皮革油、回收油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原料所生產的產品,無論該原料油之檢驗結果或精鍊後之產品檢驗結果為何,均不得供人食用,因此不能以強冠公司精鍊後之產品符合CNS國家標準,就認為可供人食用。二審認為,強冠公司製造的「全統香豬油」等產品是混合飼料油及動物混合油,都不是供人食用的產品或原料,而我國就食品與飼料的安全管理,分別訂有《食品衛生管理法》及《飼料管理法》,顯見法令對於食用與飼料用有刻意區分,若將飼料油製造販賣供人飲食,當然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何況主管機關對強冠製油槽進行檢驗,驗出含有豬、雞、魚等不同動物成分,且總極性化合物高達14%,而就劣質原料油而言,以精鍊製程雖可降低總極化合物質含量,但仍不能確保油品安全,葉文祥、戴啟川等人收購這種油品攙混後製成豬油產品供人食用,已構成詐欺取財等罪。(王吟芳/高雄報導)【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出版時間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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